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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利用外资优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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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外商、侨胞、港澳台同胞,国内企事业单位、科技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客商)来监利投资兴办独资、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租赁、兼并或收购现有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开展来料加工或补偿贸易,促进我县经济建设,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地优惠政策
鼓励各类工业项目落户工业园区。按照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多元投资、利益共享的原则建设县工业园,使之形成具有产业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工业新区。
1、凡落户工业园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下同)500万元以上的,按3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项费用控制在1万元/亩以内,下同)的优惠价格提供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2.5万元/亩的价格提供工业用地。对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认定的高科技产业项目,市场发展前景好、税赋贡献大的项目其用地价格还可以更加优惠。土地价款付清后,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2、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的项目,无偿赠送工业用地30亩;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增送10亩。赠送的土地与企业出资征用的土地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3、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的项目在土地使用方式上可实行一厂(园)一策,分别采取租赁、分期付款等方式处理。采取租赁方式用地的,租赁期为50年,租金由企业分年支付,每年每亩不超过600元。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用地的,按2.5万元/亩标准,首期付款20%,余款分5年支付,首期付款后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的投资者,在租赁土地上建设的厂房和其他建筑物,可单独办理《房屋产权证》。
5、鼓励投资商在工业园内开发供出租或出售的工业标准厂房,允许按协商的土地价格,用工业标准厂房出租或出售后所得抵交土地价款。
二、税收优惠与财政扶持
投资者在本县投资兴办工业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除享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对企业按地方留成税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扶持。
1、境外客商投资工业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待遇期满后,报县财政部门核准,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已缴所得税中属同级财政收入部分的50%投入3年;国内外埠客商投资企业,从投产年度起,由受益财政按照企业已缴所得税中属同级财政收入部分,前3年100%、后5年50%投入给企业。
2、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增值税按规定税率征收,由受益财政按其地方留成部分投给企业2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由受益财政按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投给企业4年。
3、凡县内投资者投资新办的工业企业,按其上交税款的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连续3年按其50%投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三、营造环境
1、鼓励投资者收购国有(集体)改制企业资产就地发展生产性项目。凡以现金形式整体收购改制企业资产的,成交价可以比评估值优惠40%以上;收购企业资产数额较大的可以按一定年限分期付款。整体收购企业资产过程中,涉及资产过户、办证的除收取工本费外,免收县级权限范围内的有关交易税费。
2、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投资商在监利工作、生活实行优待。享受每人每年一次免费全面体检等服务。其子女在本县就学不受户口、辖区、年龄限制,可在全县范围内自主择校,并免交杂费。
3、依法加强对企业家的保护。对外来投资者及其企业的主要经营人员,由县政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颁发“绿卡”身份证明。对有突出贡献的客商,依照有关法律和章程优先提名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或推荐为政协委员。
4、完善行政服务体制。由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对所有投资项目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收费,统一发证,统一管理”的“一条龙”服务。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县内各项手续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客商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兴办工业企业,办理过程中只收取工本费。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项目)列为重点企业(项目),实行县领导蹲点联系制度,并实施挂牌保护。
5、对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国内外知名企业或名优品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从企业设立之日起,免交县级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5年。
6、严禁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控制对企业的检查、评比和收费。继续推行进企业收费检查收费审批制度和企业生产“安宁日”制度。
四、合法权益保障
1、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对投资者和企业实施重点保护,确保投资者人身安全、财产权、隐私权不受侵犯。如出现敲诈勒索、哄抢企业资产等案件,由公安机关先赔偿企业直接损失,后办案。
2、本县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在对企业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制裁行为中违法违纪、不作为或者超过法定期限的,投资者可向县纪委、监察局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上述规定的优惠,非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变更而得不到落实的,投资者可向县招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举报或投诉。接到举报或投诉必须在15天内作出答复。
4、对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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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位于长江中游北岸,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面积3508平方公里,人口142万。南距岳阳90公里、西接荆州98公里、东滨洪湖,距武汉194公里,位于武汉、岳阳、荆州三.市经济辐射的主环交叠区。2002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6.9亿元,工农业总产值79.7亿元,财政收入2.2亿元。
监利县自然资源得天独厚,是全国商品粮、良种猪、商品鱼、麻类和优质棉生产基地,是湖北省速生丰产林和出口麻生产基地。粮食总产位于全国县市前列,其中水稻总产居首位;牲畜、家禽、麻类总产均进入全国百强之列;芦苇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四分之一;油料和水产品总产量居全省前列;地下富藏石油、岩盐、芒硝等资源。中国四大家鱼种质资源库设在监利老江河。滨湖水牛、荆江麻鸭、汉江鸡等优质畜禽品种闻名全省乃至全国。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为监利发展纺织、造纸、食品饲料、木材加工、水产品和禽类加工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材料。
监利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四通八达,处于武汉、岳阳、荆州三市经济辐射的主环交叠区。境内公路形成了以沙洪、监仙、监潜为骨架的交通网络,以县城为中心,往南90公里抵岳阳,可接
107国道和京广铁路(经白螺汽渡码头);往西98公里抵荆州,可连 207国道;往北58公里接宜黄一级公路和 318国道直达宜昌和武汉。监利长江港口是江汉平原最大的县级水陆转运港口,沿江上溯
165公里至荆州,顺流而下90公里至岳阳,321公里至武汉。境内长江岸线143公里,建有8个港口,年吞吐量500万吨以上。
监利服务基础设施和功能齐全。邮电通讯已跨入全省17个先进县市行列,程控电话已与国际、国内联网直拨,光纤通信、数字微波及移动电话、无线寻呼已全部开通。供电、供水条件良好,仅县城区就有一座200千伏变电站和两座110千伏变电站,总容量达17.1万千伏安;自来水日供水量达8万吨,供水普及率100%。全县金融、文化、教育、卫生和商业饮服机构健全,设施完备,城区内有医院4家,中专以上院校14所,大中型宾馆、饭店14家。
监利工业初具规模。目前,已初步形成以纺织、造纸、食品、建材和机械为主体的工业体系。全县有71种产品分别获国优、省优和部优产品称号,有20多家企业产值过千万元,其中6家企业产值过亿元。优越的投资条件,良好的投资环境,优惠的引资政策,吸引了一批又一批国内外客商前来监利投资办厂,一展宏图。截止目前,全县已有48家“三资”企业批准开业,涉及造纸、制革、纺织、机械、橡塑、木材加工等行业。“三资”企业已成为监利经济发展的又一新的增长点。
勤劳、热情的监利人民将始终如一敞开改革开放的大门,诚招八方贤士,恭候四海佳宾,共同为监利经济的腾飞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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