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利 县 教 育 局
监利县科学技术协会
监教基〔2007〕25号
关于举办第十七届监利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
通 知
各中小学:
为迎接省、市第二十三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开展,积极鼓励广大青少年参加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努力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县教育局、县科协决定于2007年12月28日在县玉沙小学举办第十七届监利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主题与内容
1、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旨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迎接现实世界和未来世界的挑战。
2、本届全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题定为:节约·创新·发展。
3、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包括科技创新成果(发明创造、科学小论文)竞赛、科技实践活动评比、科学幻想绘画评选三个部分。
二、组织实施
1、各地(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竞赛中要坚持“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的“三自原则”和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三性原则”,切实把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推动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
2、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去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要注意切合本届大赛“节约•创新•发展”的主题,积极引导广大学生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入手,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去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本届竞赛将对这类科技作品给予特别关注。
3、全县科技创新大赛将在各地(校)初赛的基础上进行。参赛者,首先要参加初赛,经过评选,方可推荐参加全县竞赛。
4、具体竞赛时间、地点和办法:2007年12月27日上午各校科技辅导员带作品、申报书及登记表到玉沙小学报到,有关活动项目实施办法参见“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见监利科普网站: www.jlkp.com)。
5、本届活动除设单项奖外,还将设立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将授予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先进单位。初中生如获市级以上奖励,中考时加分,高中生如获国家级奖励,将按有关免试升入高等院校的政策执行。
三、申报要求
1、各地(校)须按分配的名额,择优报送作品(分配名额见附件1)并分项目认真填写“监利县青少年科技创新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
2、参赛项目(作品)需认真填写申报表(申报表见附件3,下载网址:监利科普网www.jlkp.com)及所需附件,一式三份(包括正文、原始材料和软盘)上报组委会秘书处。
3、作品参赛费用按市规定标准执行。
4、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返还。
5、考虑到此项活动难度大,时间长的特点,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按要求组织实施。
附1:监利县第十七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2:监利县第十七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登记表
3: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表
3.1:科技创新成果申报书
3.2:科学幻想绘画申报书
3.3: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申报书
3.4:优秀科技教师申报书
3.5: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监利县教育局 监利县科学技术协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二日